我朋友吃宵夜時有兩個人經過餐桌踢碎了地上的一個空瓶子,朋友結賬離開後找了四個人拿了棍子磚頭在宵夜店找到了踢碎瓶子的那個人,然後棍子敲桌子上要對方怎麼算瓶子的事情。對方一人拿菜刀衝過來打起來砍傷了我朋友方兩人。我朋友四五個人逃走後又叫了十多人一起去,在另外一家夜宵店找到了對方四個人在吃宵夜。在衝過去打的時候對方也拿出了刀。打架的過程中我朋友方一人被砍成了輕傷。我朋友報警了。想問問我朋友這邊是什麼罪,對方是什麼罪。對方提供刀的又是什麼罪
尊敬的網民您好:
現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根據您所提供的信息,您的朋友這邊以及所謂的“對方”已經涉嫌聚衆鬥毆。您所說的“對方提供刀的行爲”表述過於模糊,望您進行詳細描述。
天津法陣牛津律師事務所
秦剛 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