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未回家中居住,祖屋已坍塌,今日聽聞家鄉政府將規劃佔地要建大型居住區,請問是否能得到政府的賠償或是與鄰居一起動遷到新房,如若不能最近是否要在家鄉重新修蓋已經坍塌的房屋,修好後是否可以得到政府的賠償。
尊敬的網友您好:
針對您的提問答覆如下,供您參考:
首先,要明確您祖屋的性質,是宅基地上房屋的話,由於我國宅基地是規劃給集體組織成員居住的,因此其取得與使用具有主體要求,即您還是該集體組織成員,如果您的戶籍已經遷走,並且該集體組織已經對該片宅基地進行了調整,那麼您就不不再對該片宅基地享有相應的權利了。您確定享有的是該宅基地上房屋及附屬設施的所有權,您也說過了,祖屋已經坍塌,因此您對該宅基地是否享有權利取決於您的戶籍,以及當地土地管理部門對該宅基地的處理。所以,現在您可以做的是向當地土地管理部門或集體組織管理部門進行詢問。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法政牛津律師事務所 崔春華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