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購買了一套生態城的房子,房屋爲精裝修房屋,贈送了太陽能熱水器,但是當初籤合同是參考的樣板間與目前房屋的太陽能熱水器結構不一樣,樣板間採用集中供熱,我所購買樓層爲分體供熱,需太陽能集熱板,但是開發商在集熱板施工時,因爲我所買樓層外有一個牆體外檐,所以把集熱板就坐在了外檐上,遮擋了客廳落地窗的三分之一視線,也找了監理看過了,目前不影響房屋結構使用和採光,只遮擋視線,請問這種情況下難道我不能追償開發商或出賣人相關責任或賠償嗎?感覺很無助!
[附件1]
[附件2]
尊敬的姚網民:
您好,就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1.建議您仔細審閱您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對供熱方式和太陽能熱水器結構有無相關約定。如果合同中對此有約定,並且約定與實際交房的情況不一致,那麼開發商可能涉嫌違約,您可以依據合同要求開發商承擔責任。
2.您可以覈實您購買的商品房集熱板施工是否符合相關設計和施工驗收規範標準。如果不符合相關的規範要求,您可以向開發商主張權利。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觀典律師事務所 李東光律師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