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具體情況是這樣的:家裏有一個老人,當初拆遷時是其四個兒子共同出資購買的還遷房,因此其有房屋剩餘面積約爲18平方米。近期由於政府出臺新的政策,凡是剩餘房屋面積在5平米以上的可以購買另一套新房,需用剩餘面積衝抵部分房屋面積,不足平米以某價位購買,另外還有部分返錢政策。現在出現的問題是,這個剩餘平米全部由其第三子利用,並沒有與其他三個兒子商量。由此,當其他人知道這個事情的時候,該第三子已經將政府所要手續走完,並取得房屋鑰匙。現想諮詢下,若其他人想追討公平,有沒有什麼可靠有效的途徑?
你好:
可以通過要法律訴訟途徑,要求第三子就佔有的份額部分對其他權利人進行補償。
朱曉麗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