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具體情況是這樣的:家裏有一個老人,當初拆遷時是其四個兒子共同出資購買的還遷房,因此其有房屋剩餘面積約爲18平方米。近期由於政府出臺新的政策,凡是剩餘房屋面積在5平米以上的可以購買另一套新房,需用剩餘面積衝抵部分房屋面積,不足平米以某價位購買,另外還有部分返錢政策。現在出現的問題是,這個剩餘平米全部由其第三子利用,並沒有與其他三個兒子商量。由此,當其他人知道這個事情的時候,該第三子已經將政府所要手續走完,並取得房屋鑰匙。現想諮詢下,若其他人想追討公平,有沒有什麼可靠有效的途徑?
尊敬的老李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拆遷時的房子是由四個兒子共同出資購買的還遷房,假如四個兒子的出資數額都是相同的,那樣就是各佔四分之一,不是的話按照出資份額計算。現在由於三兒子自行將房屋手續辦完,並佔有該房屋,所以其餘三個人可以去法院起訴要求按照份額共同分割此房屋。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本誠律師事務所 張東昇律師
201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