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今年快80歲,一直在紅報箱定牛奶酸奶,報紙若干年,2012年,負責這個片區的紅報箱工作人員丁永紅,先後以需要定奶繳費爲由,先後從我父母手裏拿走了2013奶錢1600,2014年1600,2015年1800,還包括今晚報的年費,但是2013年6月開始已經不給我父母送了。我父親腿腳不好,走路艱難,我母親老年癡呆,2個老人爲了這個事情多次去和邵公莊街紅報箱領導進行交涉,領導只聲稱你們自己去報警,2次答應到我父母家走訪,均沒有下文,希望能得到幫助
現在我父母手中有定奶的收據,但是領導說有塗改的痕跡,這個塗改就是僱員丁永紅的筆跡,而且領導說這個收據是其偷的公司收據,但是蓋着紅報箱的戳子。
馬春梅網友您好:
感謝您對北方網和本律師的信任,根據您所表述的內容,就有關問題初步解答如下:
1、您應當首先覈實收據的真僞。若收據(包括所加蓋的印章、簽名等)真實,您可以選擇要求收款單位提供您所訂閱的牛奶及報紙。若收據上的印章系僞造,則該工作人員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2、就維權途徑而言,在覈實收據真僞的基礎上,若收據真實,則屬經濟糾紛,可通過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可通過訴訟方式維權。若收據系僞造,您可以通過依法向公安機關報案來維權並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以上意見,供您參考。如有其它疑惑之處,可進一步諮詢。
再次感謝您的諮詢!
天津張盈律師事務所 李惠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