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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王豔芬 提問時間: 2013-07-08 0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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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交通事故肇事司機拒絕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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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您好:在去年九月份發生車禍後,肇事司機一次都爲探望受害者,而且未支付任何費用,在判決書下來後對方仍置之不理。我們應該怎麼辦?就只能讓他逍遙法外麼?我們申請執行,可是法院以各種理由推脫。我們應該怎樣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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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秦剛 回覆時間:2013-07-17 14:32 是否超時: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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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網友:
您好,針對您所提出的問題回覆如下:
法院執行庭在執行程序中存在一定程序和時間,並且具體執行中也可能因爲被執行人的財產情況而導致執行不力,這屬於常見的訴訟風險。建議您幫助法院積極尋找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並提供給法院。如果您認爲法院故意推諉,可以向該法院或其上一級法院反映。
感謝您的參與。
法政牛津律師事務所 秦剛律師
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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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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