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了物業公司以後,新建的小區就都由物業公司來進行小區的物業服務。業主不滿意物業的服務,以不交物業費來抗衡。物業公司就起訴業主不交物業費,法院一般的就判業主交80-70%。
我小區有900戶居民,400戶不交物業費,由於物業是破壞性的服務(有錄像及照片爲證)把前期物業炒掉了,前期物業繼續告業主索要物業費;法院繼續受理,判業主補交70%物業費。
對小區有500戶按時交100%物業費的業主是不公平的。這些業主要聯合起來狀告物業,要求因服務不到位,退賠30%物業費,可以嗎?
尊敬的李琴香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您所謂的服務不到位,您需舉證證明,至於具體的物業費應交多少,則視法庭查明的具體情況而定。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華盛理律師事務所 王寧 律師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