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13年3月12日,在原單位(天津市藝昌裝飾工程有限公司)離職,現在中建一局裝飾公司任職,我要求原單位將二級建造師證和安全B本予以轉出,但原單位採取拖延政策,以各種理由不給我辦理轉出,可以在二級註冊建造師信息查詢系統上查到,並且原單位還繼續用我的證書投標(現剛中標項目爲:濱海高新區孵化管委會4#樓2層4層裝修工程),可是我已經離職換工作了,我的證書怎麼能在原單位繼續使用呢,這不符合建築法規定,且以嚴重危害到我個人的權利和利益,希望給予幫助解決,謝謝! 上次在此提問,查詢碼爲0535100265,你們建議我到監察投訴以維護個人的合法權益,可是我給塘沽監察打電話(66300580),他們說他們只管拖欠工資,不管扣壓證書的事,請問我該怎麼辦?如果起訴,需要準備什麼資料,起訴書怎麼寫?
[附件1]
[附件2]
您好,關於您遇到的問題,首先,您回顧一下,在辦理離職過程中,離職程序上有無瑕疵,可與單位人人事溝通、協商、完善以協調解決。其次,如果離職程序完善,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仲裁、法院訴訟途徑請求返還。希望能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