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爺爺有三個孩子,我爸、叔叔和大姑,三人都已成家,我爸媽和我一直和爺爺、奶奶住在一起,照顧他們,和爺爺奶奶住的平房戶主是我爺爺,奶奶、我、我媽、我叔都在這個戶口本上,因爲我家還有一套房產在我爸爸名下,因此我爸爸並沒在爺爺的戶口本上,我奶奶先去世的,在我爺爺去世前按照他的遺願,給了大姑一部分錢進行補償,現在住的四間平房我家和我叔家各兩間,並作了公正,奶奶去世後到公安局辦理銷戶,但爺爺去世後到現在也沒辦理銷戶手續,最近聽說平房要拆遷了,我叔找到我媽,讓把戶口本給他,而且還說讓我媽什麼也別管,他爭取能找找人,如果分房的話,多要點補償面積,我媽不想當釘子戶,而且擔心會因爲我叔的影響,最後造成不能得到應有的補償,請問這種擔心是多餘的嗎。
張麗網友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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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華盛理律師事務所 趙文帥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