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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趙建 提問時間: 2013-01-10 1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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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司改制諮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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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我是國企(集團下全資子公司)一名工齡20年的職工,檔案關係在集團,現公司改制,爲全資子公司70%控股公司,關係需轉入新公司,合同也需與新公司重籤,儘管集團口頭承諾如控股公司破產可讓我回集團爲我安置,但我不知有沒有相關政策,我需要集團爲我留下什麼法律認可的承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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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公司法務 回覆時間:2013-01-14 17:10 是否超時: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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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趙建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法律上不禁止集團公司的這種承諾,如雙方達成一致,爲保障您的權利,可以就此簽訂書面合同。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金諾律師事務所 張文達律師
201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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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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