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取得《預申請收訖證明》的家庭何時可以申請首批推出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
答:2013年1月7日至4月30日,各區房管局受理已取得《預申請收訖證明》的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承租資格,在申請家庭填寫《公共租賃住房首選項目意向單》的基礎上,向符合條件的家庭開具《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
未取得《預申請收訖證明》的家庭,何時可以申請首批推出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取得《預申請收訖證明》的家庭可以同時申請嗎?
答:截止2013年4月30日,按照已取得《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家庭首選項目意向,如首選項目的家庭數量多於房源數量,各區房管局停止受理該項目公共租賃住房承租資格申請。
如首選項目的家庭數量少於房源數量,自2013年5月起,各區房管局同時受理已取得和未取得《預申請收訖證明》家庭的申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開具《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當取得《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的家庭數量與剩餘房源相當時,各區房管局停止受理該項目公共租賃住房承租資格申請。
申請先後與選房順序有關系嗎?
答:無關。取得《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的家庭,在辦理登記確認手續後,不分先後,按項目統一參加搖號。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入圍人選及選房順序以屆時項目搖號結果為准。
辦理公共租賃住房承租資格申請需攜帶哪些要件?
答:(一)取得“三種補貼”資格的申請人。申請人持本人身份證及補貼資格證明(《天津市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資格證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或《天津市經濟租賃租房補貼資格證明》)等相關要件到發放資格證明的區房管局,辦理《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已辦理公共租賃住房預申請的家庭需提供《預申請收訖證明》。
家庭成員中有肢體一、二級殘疾或者視力一、二級盲的,需提供相應殘疾等級的第二代《殘疾人證》。
(二)未取得“三種補貼”資格的申請人。申請人持本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及家庭現住房情況有關證明材料等相關要件到戶籍所在區房管局提出申請。已辦理公租房預申請的家庭需提供《預申請收訖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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