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公安部瞭解到,修訂後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規定涉及機動車駕駛人考試、駕駛證日常管理、交通違法行爲記分等多項內容變化。
變化一:小車駕考重實用突出實際技能
爲保證新領證駕駛人能夠更好的適應實際駕駛環境,新規定對小型汽車考試項目、考試內容進行了調整。其中:
——標線替標杆、不少於20%學員考夜路
小車場地考試中用標線替換現有的標杆,考試內容更爲接近實際生活中常用的倒車入庫、側方停車。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抽取不少於20%的學員進行夜間考試,不進行夜間考試的,進行模擬夜間燈光使用考試,測試學員正確使用遠、近燈光等夜間安全駕駛能力。
——告別“移庫”,場地考試訓5考5
2013年1月1日後,小型汽車場地駕駛技能考試科目(科目二)考試倒車入庫、坡道定點停車與起步、側方停車、曲線行駛、直角轉彎。樁考移庫、限速通過限寬門、通過連續障礙、單邊橋等現實生活中較少用到的內容將取消。
——加考安全文明駕駛常識
除大家熟悉的法規、場地駕駛技能和道路駕駛技能外,在駕駛人取得駕駛證前,增考安全文明駕駛常識,重點考覈安全文明駕駛要求、惡劣氣象和複雜道路條件下的安全駕駛知識,以及爆胎、交通事故後相關處置知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