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快遞業迅速發展,已經成為國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我國快遞業的發展仍處於“初級階段”,行業中“亂象”頻發,其中“簽驗”是最為突出的問題之一。2012年5月,我國實施了《快遞業務操作指導規范》,對“先驗後簽”進行了規定,即收派員將快件交給收件人時,應當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快件外包裝完好,由收件人簽字確認。如果外包裝出現明顯破損等異常情況的,收派員應當告知收件人先驗收內件再簽收。
以上規定還是有些“講究”的,也可以說是有些“曖昧”,它既規定了快遞方的義務,同時也顧及到了快遞方的利益,而且操作上也存在一定的“模糊”空間。在快遞業成熟的發達國家,“先驗後簽”是必須的,而且“驗貨”較為徹底,不僅僅是外包裝的問題。他們之所以能夠如此,是因為發貨方、快遞方及相關物流方之間有著嚴格的責任歸屬,出了問題能夠很快分清責任,不會讓收件人吃虧。
顯然,我國快遞業的發展尚需通過不斷治理和規范,逐步走向“成熟”。對於行政管理部門而言,要認真落實國家的相關規定,通過受理各類快遞投訴,保護好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更為重要的是,行政部門要通過監管平臺,及時公開發布群眾的投訴信息,形成對快遞企業服務質量的社會評價,並對服務信譽實施等級管理,以此督促其提高服務水平。從快遞業自身而言,目前我國快遞業正處於粗放發展時期,隨著快遞業競爭加劇,業內的“重新洗牌”不可避免,只有服務好、信譽高的企業纔有可能做大做強。
因此,快遞企業應不斷加強自身的行業自律,保持好自身的“群眾基礎”,為未來的發展積累信譽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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