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城市內澇問題一直是社會關注的話題,2012年7月21日北京遭遇了61年來最大一場暴雨,給人民的生命和財產造成了巨大損失。痛定思痛,居安思危,如何完善天津的城市排水管網設施,讓天津經得起暴雨的考驗,就成了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不容回避的問題,為此特提出如下建議。
一是在城市規劃中重視城市功能完整性的設計。城市是社會發展的必然也是社會生活的基本載體,伴隨著城市化進程的提高,重視城市經濟與商業功能建設,輕視城市作為自然綜合體自身功能建設的問題越來越嚴重,硬化成了城市的主要特征,城市的排水系統也成了雨水的唯一排泄孔;因此,在城市建設與規劃中,盡可能多的保留和規劃綠地、公園、湖泊等滲水地面和雨水收集系統,並打通硬化道路、停車場與綠地之間的通道,讓大雨時的地表徑流能順利進入綠地,被土壤吸收,以減少地面積水。
二是加大城市中心區、市政道路和公路地下排水網管系統的建設和投入力度。發達國家城市地上和地下建設的投入比例為1:1,而我們大部分城市的地下網管與排水系統建設投入嚴重不足,城市建設“重建築、輕市政”、“重面子輕裡子”、“重地上輕地下”、“重目前輕長遠”、“重經濟效益輕生態效益”的現象時有發生。因此,要盡快提高城市排水系統建設的等級標准,真正做到與國際接軌,並確保相關投入和建設的實施。
三是提高城市排水系統信息化水平,厘清城市內部排水系統、外部排水系統、連接系統等系統間的銜接關系,確保功能完備系統銜接良好;並定期檢查和疏通城市排水管網系統,確保現有設施功能正常,運轉良好。
四是借鑒發達國家經驗,盡快制定城市排水防澇相關法律法規。美國的防城市內澇的法律制度,對城市內澇防范、治理措施,規定得相當詳盡;德國的《城市內澇保險法》,不僅減輕了政府的防洪負擔和壓力,也培養了公民防洪意識;日本的《下水道法》,對下水道的排水能力和各項技術指標都有嚴格規定。因此,我們也亟需完善《防洪法》,補充和制定城市內澇防范方面的標准、投入、責任和評估機制,以確保城市內澇的防范和處置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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