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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吳瓊
提問時間:
2012-07-06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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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信用卡詐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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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信用卡逾期不還,造成我的徵信有問題。目前依舊欠錢不還。想諮詢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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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
損害賠償
回覆時間:
2012-07-06 16:23
是否超時: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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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吳瓊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利用信用卡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爲。刑法第19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使用僞造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惡意透支的。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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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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