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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李先生
提問時間:
2012-06-30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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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關於戶口遷移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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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我於05年上學將戶口遷到天津學校,畢業後因未接到戶口遷移通知,(老師說都是自己主動聯繫)遷移證一直未遷回目的地,不慎被學校丟失,丟失4年了,現已將相關補辦手續準備齊全,但就此問題大港中塘派出所請示公安大港分局,接到回覆說只能給開個遷出證明,不能補辦遷移證,公民的遷移證(戶口)丟失怎能有不給補辦之理。
想請律師給出補辦依據或該問題的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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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
民事訴訟
回覆時間:
2012-07-04 19:25
是否超時: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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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網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建議您就戶口遷出問題諮詢一下天津市公安局戶籍管理處。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律師 呂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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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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