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
我想諮詢下有關“離婚財產分配協議”的事情。
前期我老公手寫過一份離婚後,房、車全部歸我所有的協議,但是,是其手寫的,也只在最後簽了個名字和日期,請問,這個具有法律效率嗎?
請問,如寫這種財產歸屬的協議,具體應該如何寫?協議中應包含什麼內容?並應注意什麼?必須去公證處嗎?
您好,就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離婚協議生效是以離婚爲前提,如果你們雙方簽訂協議後一方反悔且不同意離婚的,該協議則不生效。
天津華盛理律師事務所 胡明 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