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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張穎
提問時間:
2012-06-21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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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單位不講理,縱容會計的違法違規行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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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您好:
在單位被會計騙了,起因是會計誣陷我欠報費,我要求對賬,她拒絕,找到公司反映此事,才知道公司早已規定要求投遞員收的現金不交站內直接存到銀行可是會計隱瞞了此項規定,發生問題後,她照樣收現金,在公司對賬的結果是1000元是會計多收了,因爲我去交報費的單位查到了支票號發票號,其餘的6000多元開始承認後來又說記錯了,單位就聽她的了,說解決不了,另外我查到她還冒領了我的工資我報了警,警察讓我找單位解決,單位不管叫我去起訴發生在工作時間,因爲工作纔出的事,單位這樣我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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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
勞動糾紛
回覆時間:
2012-07-01 17:31
是否超時: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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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網友您好!
您的問題已經知悉,如果單位的會計人員違反法律或公司規定,侵害到您的個人合法權益,您可與單位協商解決,如果單位不解決,可以考慮起訴單位或提起勞動仲裁。
天津華盛理律師事務所
陳睿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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