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09年購買新建商品房,其房子現在已通知交房,但是有以下幾個問題想反映一下請引起上級有關部門注意:一是新建商品房沒有三證一書,在沒有準入證的情況下開發商根本不給因沒有得到准入證的對業主的賠償問題,且在收房子時還要收電梯使用費,我們其中交物業費不就包括電梯使用費了嗎?二是有業主已收了沒有準入證的房子,但物業聽之任之讓業主私自己改變原設計圖紙沒有的樓間,並且將公用部分的窗子歸爲已有。改過的地方在承重方面真的不行,業主們自己又在沒有地面的地方加一個地面,一樓還行,但其樓爲18層每一層都加這樣是不是對主體樓是一個破壞?希望領導重視此事,別等出事了再管就來不急了。
您好:
不知道您想諮詢的問題是什麼。如果是電梯費與物業費的問題,請您查看物業合同對電梯費用是否有相關約定,如果對方違約,您可以起訴維護自己的權利。
天津華盛理律師事務所 趙文帥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