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我是一名外包員工,勞動派遣到華爲技術有限公司下屬的安捷信網絡技術公司工作(以下簡稱華爲公司)。我是2009年11月30日入職的,當時我與外包公司(東莞市信鴻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鴻公司)簽署了2年的勞動合同,被派遣至華爲公司,面試時是華爲公司進行面試,後由信鴻辦理簽署合同。
今年6月12日我接到信鴻公司電話說華爲公司要退回我,還有其他地區大概共15人。信鴻公司說要將我們調離原工作地,而派到東莞去,如果不服從調離就讓我們自動離職。我們這些人中還有懷孕35周的孕婦。華爲公司與信鴻公司用這種借調離原工作地的方式逼我們自己辭職,也不給任何補償,不知道我們能不能尋求到幫助。
我的合同到期後,又在今年1月份續簽了,可至今沒有收到信鴻公司蓋章後的合同文本,打電話催他們給我們合同,他們也一直推脫說忘了寄。從1月份忘到6月份嗎?所以這是不是也屬違規呢?
我們這些被迫離職的員工沒有什麼可以維權的方法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