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風車”是建立在節約方便的基礎之上,是人們上下班或者外出出行順路而產生的,其終目的是方便節約。有些專家還認為,從社會學來看,順風車現象也將豐富和改變現有城市人際關系架構。從增加社會閱歷、擴大社交圈等方面,順風車也有著“積極而特別的意義”。我認為“順風車”也確實在解決出行矛盾,有效提高交通工具利用率,節約能源方面有積極的意義。
“順風車”的歷史由來已久。在二戰時期,為了節省燃油,歐美的老百姓們紛紛拼車出行。1973年的石油危機使得順風車在美國進入了異常活躍的階段,那時歐美已經有了很多成熟的順風車社團。被譽為我國“順風車”之王的王永已經堅持免費載人搭順風車已經13年,搭載乘客超過10000人,據其身邊知情人透露,其愛人也是從搭乘他的“順風車”開始與其相識的。不論是世界各國的成功經驗還是我們身邊的鮮活事例,都會讓眾人一致認為“順風車”是具有積極意義的。
我做為一名具備提供“順風車”便利的駕車人,是願意積極參與的。但是就目前我國的各項法律法規和一些因“順風車”事故個案出現的後果來看,也是有很大顧慮的。其行為本身及涉及到的法律法規都沒有明確其行為的性質、搭乘人被搭乘人的權利與義務,包括商業保險賠付方面也缺乏明確的規定。在這樣各項相關制度規范不夠清晰的狀態下,對參與到“順風車“搭乘服務中,應該是顧慮多於熱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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