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兒2007年考入本科院校,戶口沒有轉爲非農業戶口 ,2011年本科畢業後繼續考入研究生學習 ,現爲研究生一年級 ,戶口仍爲農業戶口。今年我村國家建設用徵地,對徵地進行補償 但鎮政府領導說在校大學生本科只享受4年村民待遇,研究生不在享受,戶口是農業也不行。請問這種說法對不對,難道我女兒上研究生上錯了,遇到這樣的混蛋領導,我應該到那裏去告他?
您好,就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如果您的女兒仍爲你村農業戶口,那麼您的女兒是可以享有本村村民待遇的。您可以先向上一級領導反應您的情況,如果仍得不到解決,您可以考慮運用法律來保護您女兒的合法權益。
天津華盛理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