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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加大制約
以權力制約權力,實現司法公正
2012年本報兩會熱點網調中,“司法公正”話題引來1.3萬網友關注,留言中,如何實現權力制約屢被提及。
法庭量刑過程引入檢察機關量刑建議,是司法體制改革中的一大亮點。在這項改革中,公訴人可就量刑問題,提出刑罰的種類、幅度、執行方式及其理由和依據。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甄貞委員說:“此項改革推行以來,刑事案件審判上訴率、抗訴率、發回改判率大幅下降,當庭認罪率、退賠退贓率、當庭宣判率和服判息訴率明顯上升。”
爲完善訴訟監督範圍,2011年,最高檢會同公安部制定《關於刑事立案監督有關問題的規定(試行)》,對公安機關違法立案行爲加大監督。
河北邯鄲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賈春梅代表表示,司改對一線檢察官辦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僅“引入量刑建議”和“加大監督公安違法立案”兩項改革,就要求檢察官訴訟監督、臨場應變、刑事政策適用各項能力過硬。
“以量刑建議改革爲例。改革前,公訴人只需對被告人行爲的性質進行正確的法律評價;改革後,公訴人要審查案件的定罪部分,還要全面掌握案件事實和量刑情節,更要對量刑部分的證據和影響量刑的情節準確把握。”賈春梅說,監督質量的提高,有效促進了司法公正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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