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工作人員:
您好!我今天接到自稱是天津移動公司工作人員的電話,說我名下有個手機號欠費50多元。那個號碼我在09年申請,11年年初就停機了,現在查詢這個號碼已經不存在。因爲用的是動感地帶套餐,使用期間肯定不可能欠費,如果有欠費,也是停機後扣的所謂月租費。
現在那個工作人員威脅我說,我如果不去繳存欠費銷戶,就把我列入所謂惡意欠費的“黑名單”,以後不能開新卡、及辦理其他移動業務;現在的手機號也會受影響。並且欠費滯納金會每日累積(若干年後,將是個很大的數字)。
我在停機後,並非享受移動公司的服務,爲何還要向它繳費(月租),由此造成的費用爲何讓我承擔。
請問,天津移動的這種做法是否違法、違規;滯納金是否會一直累積?
尊敬的張先生:
您好,根據您的敘述,不能確定是否爲天津移動公司的人員給您的電話。移動公司應按照服務條款辦理,不會以電話方式催索。建議您親自到天津移動公司覈實一下是否是該公司的行爲。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