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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標何去何從
一審判決之後,深圳唯冠向全國多地工商機關投訴蘋果公司侵權。一些地方的工商部門已經將蘋果iPad下架,一些網上商店也採取了下架措施。
深圳唯冠還向海關申請了禁令,希望禁止iPad產品進出口。該申請一旦被批准,對於蘋果的打擊將更爲嚴重,甚至會影響iPad3上市。
業內人士認爲,如果二審敗訴,蘋果將面臨兩種選擇:交付罰金,並支付商標使用費用,或者交付罰金,後續產品更名上市。即使勝訴,蘋果也要爲過去兩年的侵權行爲買單。
也就是說,不管勝訴還是敗訴,蘋果都會付出代價。有媒體預測罰款最高將超過300億元,其法律依據是:我國法律法規及有關司法解釋規定,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爲,罰款數額爲非法經營額3倍以下,而賠償額可以是侵權人因侵權行爲獲得的全部利潤。而2010年9月17日iPad在中國大陸上市以來,銷售額已經超過百億元。
也有人認爲,天價罰款不大可能,因爲iPad商標之所以價值連城,主要是蘋果公司努力開發產品和經營市場的結果,而其使用iPad商標亦非故意侵權。
但業內人士普遍認爲,蘋果產品在中國市場的銷售增速較高,蘋果不存在放棄中國市場的選擇。蘋果的i系列產品已經深入人心,iPad已經成爲全球品牌,較爲重視品牌形象的蘋果更名的可能性不會很大。
業內人士猜測,蘋果、唯冠雙方可能都不想要一個判決,此案最終的解決方案可能是和解,唯冠把商標作價賣給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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