螞蟻搬不動大象
工商部門向殷清利坦言,大超市屬市局管,他們有難處;殷清利遂起訴工商“超期不結案”
在殷清利的10起舉報中,有5起涉及當地沃爾瑪、陽光超市、美食林等邯鄲市大型企業。
11月29日,叢臺區工商局龍湖分局(即以前的工商所),記者和殷清利在李祥局長的辦公室裏,殷清利問,該怎樣處理陽光超市的不合格食品舉報。
李祥拉長語氣說:“我這裏是個小所。頭疼的不僅你這件事。那陽光超市是大超市,是屬於市局管。說白了,他們也不把我們當回事。”
“你得知道我們在中間的難處,沒法具體說。咱們得互相理解。我們也想把這個事情弄好。”
殷再問:“你對這個事情什麼處理意見?”
這時坐在一旁的郭副局長插話:“剛纔李局長說得多清楚,咱們是‘螞蟻搬大象’,還不理解這層意思嗎?”
殷清利回想起,他曾舉報過陽光超市的另兩家門店,工商部門也都是安排商家與他協調。
在殷清利的舉報中,有3起已超過處理期限。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行政處罰規定,最長處理期限爲90天。
11月14日,殷清利去邯鄲叢臺區法院,起訴工商部門“超期不結案”。
法院行政庭一負責人回覆他,目前已近年底,立案需要等到201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