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銷售人員,我的店裏有同事偷東西,因爲好幾位店員都是店長同學,店長也不去查證也沒有報警,就讓所有店員一起賠償,我是一個清白的店員沒有參與任何違法的活動,我想請問這種情況出現是否算我的工作存在過失,我應不應該賠償呢!
尊敬的網友:
如果用人單位違法扣除了您相應的勞動待遇您應該及時申請勞動仲裁。
天津益清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