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7日,廣州,位於楊箕村純仁裏4號的住戶林國英及女兒姚惠賢拒不執行生效法律文書,在二樓向外潑灑汽油,經勸戒無效後,執行人員和法警對姚金鑾戶施行強制搬遷,並依法對林國英、姚惠賢實施司法拘留十五日。特警控制現場後,將二人帶出樓房。
2011年11月17日上午10時, 廣州越秀區法院依法對楊箕村泰來大街東圍巷兩戶三棟房屋進行強制搬遷,現場出動了大批警力維持秩序。被強制搬遷的住戶因對賠償問題不滿拒絕搬遷,政府工作人員正在努力和兩戶屋主進行協商談判。
記者瞭解到,現在與楊箕聯社簽訂協議並已遷出的戶數達到99%,而未與楊箕聯社達成補償協議的住戶有17戶,未交出房屋28 棟。上述拒絕搬遷的17 戶已經全部進入訴訟或執行程序。而本次被執行強制拆遷的是其中已進入執行程序的三案。
楊箕村已搬遷的村民表示,希望未搬遷的住戶早日達成協議,合理要求賠償,加快城中村的改造進程,早日回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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