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
再婚夫妻,男方仍與前妻頻繁聯繫,一週七天,有四天都在聯繫,已影響到現有婚姻的夫妻感情。女方多次提出意見,男方仍我行我素。請問律師,女方能否以背叛婚姻爲理起訴離婚嗎?男方是否存在過錯?在離婚時女方是否能夠提出賠償?
尊敬的網友:
您可以起訴離婚,是否存在對方過錯要看嚴重程度,如果達到法定嚴重程度可以要求賠償。
天津益清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