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底,我拿到鑰匙開始裝修,裝修完成後一直進行衛生清理,一直沒有入住。11月9日物業通知試氣,9日晚約8點時候到我家試氣,發現分配器前段堵頭處漏水,告知第二天來修理。第二天中午我到房子,工程人員進行了維修,我詢問是不是沒有問題了,否可以正常使用,工程人員說沒問題。
11月13日早晨,隔壁鄰居打電話告訴我,我家房子漏水了,我急忙趕到現場發現從門口有水向外流出,此時物業已經將我家的暖氣從外面關掉了。我家是四樓,一樓到三樓也都不同程度的受到連累。
開發商和承包商(水電改造)來我家看了情況,說我暖氣分配器後面的瓷磚影響到了分配器,致使漏水。但我認爲他們進行試水後應該不能再推卸到我裝修按瓷磚的問題。
請問專家這個問題如何解決。
尊敬的網友;
您的問題是暖氣跑水的過錯責任人,以及誰承擔過錯的問題,如果要分清責任您應該通過訴訟方式要求相關人員承擔責任,至於施工以及跑水的因果關係要通過相應的鑑定劃清責任。
天津益清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