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08年10月份在天津市薊縣現代城買了一套房,當時合同寫的交房日期是09年10月底,可是到現在了售樓處也沒和我聯繫,開發商是天津浩地集團。請問我怎麼辦呢?
尊敬的網友:
您可以起訴法院要求對方承擔遲延交付房屋的違約金或者條件具備解除合同。
天津益清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