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和平區惠嘉公寓樓周圍空地被一打着“天津天著停車服務有限公司”的名號,在沒有天津公安交通管理局任何許可其收停車費的情況下,也沒有物價部門的收費許可,也沒有經過業主委員會及全體業主許可,強行在進出口設立欄杆,霸佔業主公用停車場,張貼布告限定業主8月1日前須將地上車位260元/月,地下車位520元/月按季按年交給他們,否則將禁止進出。
該公司不是惠嘉公寓的物業公司,憑着以前與開發商(該開發商早已註銷)的關係在惠嘉公寓利用業主共有財產進行經營活動,包括地庫自行車的存取,但這些經營活動並未取得業主們的授權,涉嫌違法經營。
翟某利用惠嘉公寓無人管理的機會,成立了“天津天著停車服務有限公司”進行設卡收取停車費,大肆斂財,並且收取的停車費用並沒有用於惠嘉公寓修繕管理等。
通過查閱相關規定,翟某違反物權法相關規定,進行經營活動,作爲業主我應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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