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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王先生
提問時間:
2011-10-25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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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借錢還錢中間人可以不用負責人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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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我幫甲從乙那借了5萬塊錢,乙讓我做擔保,我不想做,認爲我只是幫你們牽線,成不成沒關係,乙不答應,然後我就說我只能保證以後出了事我會負責,但我的意思是負責幫乙要,這些都寫起來了,等以後真要是不還錢,我會替甲還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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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
債務債權
回覆時間:
2011-10-27 22:49
是否超時: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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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先生: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您只是對甲乙雙方的民間借貸行爲進行牽線中介,在借款人不能償還借款時,您沒有責任;如果您爲借款人提供保證擔保,在借款人不能償還時,您就應當依法承擔保證還款的責任。建議你們的協議,要約定明確,必要時可以請律師代書,以便準確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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