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於去年購買了河西區一處精裝修的新房,至今年7月份的時候,發現衛生間有漏水情況。因當時交房入住還不足一年,所以向物業報修後,開發商派人前來維修,從7月中旬開始,修完漏,漏完修,陸陸續續修了三四次,到8月1號最後一次維修後,直到今年的10月中旬,便將我們拋到腦後,置之不理。期間我們一直打電話詢問物業公司,剛開始被告知開發商正在準備施工材料要大修,後來又說開發商老總出差了,批不出錢來,沒法動工。導致我家近三個月衛生間漏水問題無法解決,需要打傘上衛生間。最近,通過向政府部門投訴,此事終於有了眉目,目前正在維修。但是心中仍憤憤然,爲什麼簡簡單單的一件事,愣能拖我們三個月。就此,想諮詢律師,我可以通過起訴主張一些什麼權利。初步想法是想讓開發商賠償損失,物業公司公開道歉。不知道這樣的主張站得住腳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根據有關房屋買賣法律規定,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因此,您的請求如果有充足證據支持,應當得到法律的保護。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