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家中老人病危,既是聾啞人又是文盲沒有工作,生前都是幾個子女每月平攤生活費、醫療費、老人有2處房產一處自住一處出租這種情況財產今後將如何分配?(老人4男3女其中一女已過世多年,是否過世的子女還有繼承權?過世後其子女未盡贍養義務)
尊敬的網友:
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按照繼承法的規定,對於被繼承人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辦理。原則上平均繼承,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但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