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電所派三名電工來我家移裝電錶,由所長處得知移裝不收費,有一電工要求移裝要求收費,我父親打電話給供電所所長說電工不收費不移裝,那電工惱羞成怒要打我父親,打人不着摔了一跤,我家裏人出來了,他趕緊跑了,報警叫來民警,民警要求我父親去派出所去做口供和筆錄。由於我父親辦廠事務忙,就私了。賠了那個電工幾百元。民警和那人有關係,袒護着那人。由說方言聽出。警方爲了怕麻煩,儘量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其民警意思也無非要求我父親出點錢。
我想問專家,以後碰到這樣的事怎麼處理? (明明沒打人。那人報警說打了人,有理也說不清!)
尊敬的網友:
您的情況應該具體說明事情原因即可,建議不採取私了方式。
天津益清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