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最高人民法院覈准,故意殺人罪犯藥家鑫7日在陝西省西安市被依法執行死刑。
2011年4月22日,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藥家鑫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藥家鑫提出上訴。陝西省人民檢察院認爲該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建議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審理,於5月20日依法作出裁定,駁回藥家鑫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
最高人民法院經複覈認爲,被告人藥家鑫開車撞倒被害人張妙後,又持刀將張妙殺死,其行爲構成故意殺人罪。藥家鑫僅因交通肇事將被害人撞倒後,爲逃避責任殺人滅口,持尖刀朝被害人胸、腹、背部等處連續捅刺數刀,將被害人當場殺死,其犯罪動機極其卑劣,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屬罪行極其嚴重。藥家鑫在作案後第四天由其父母帶領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構成自首,但不足以從輕處罰。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覈准死刑的裁定。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7日上午在宣告上述裁定後,對藥家鑫執行了死刑。
5月20日,藥家鑫案中受害人張妙的父親出席二審。當日上午9時,藥家鑫案二審在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5月20日,市民前來旁聽藥家鑫案二審。當日上午9時,藥家鑫案二審在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5月20日,藥家鑫案中受害人張妙的家屬出席二審。當日上午9時,藥家鑫案二審在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資料圖片:3月23日,法警向藥家鑫出示證據。當日9時45分,備受社會關注的西安大學生藥家鑫撞人後刺死傷者案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持續了3個多小時,庭審結束時法官宣佈經合議庭合議後將擇日宣判。社會各界高度關注藥家鑫一案審理,除了雙方當事人親友外,許多媒體現場採訪,西北政法大學和西安音樂學院等400餘名大學生旁聽了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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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藥家鑫撞人後刺死傷者案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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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藥家鑫 陝視截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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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的丈夫及兒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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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生前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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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藥家鑫撞人後刺死傷者案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