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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唐恆 提問時間: 2011-05-13 1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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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七天能辭職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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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我在東莞虎門懷德一家公司上班(福品泰)
我丈母孃生病我要辭職回家,但是公司不批我辭職,我想問像這種情況能辭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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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門:公司法務 回覆時間:2011-05-14 12:20 是否超時: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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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唐恆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成應依照法定或約定的程序辦理辭職手續。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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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諮詢意見乃基於諮詢人陳述具有表面真實性之假設,僅供諮詢人蔘考,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律師不承擔諮詢人及其相關人據此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爲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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