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好:我妹妹離婚十多年了一直帶孩子和父母住在我父親承租的公產房裏(戶口和父母也在一起),我還有一個哥哥結婚時父母給了他一套房產,我自願放棄將來的承租權,怕將來哥哥還想要此房產的承租權,現父母想將來把此套公產房留給我妹妹,可是目前不想買產權又不想現在就過戶給我妹,公產房又不給公證,請問律師還有無辦法保證將來房子由我妹妹來承租。謝謝
尊敬的彭偉蘭網友:
您好,就您諮詢的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天津市公有住房管理的現行規定,原承租人百年之後,他的子女、配偶、父母等符合條件的人必須協商一致達成協議並經公證纔可以辦理過戶手續。否則,不能辦理。因此,要想保證過戶在您的妹妹名下,就必須在原承租人健在時辦理。
感謝您的參與!祝生活愉快!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王偉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