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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師,您好!
我於06年5月購買河東區祁連路彩麗園56號樓2006室房屋, 07年2月搬入。開發單位是天津市安居建設發展總公司,物業管理是安華物業公司。當年8月下第一場雨時,臥室外飄窗下約10釐米地方兩側牆壁就開始漏雨,牆壁裂縫明顯。牆面被雨水沖刷後露出磚塊,地板被泡起鼓。當時即向物業報修,但是在大約2個月後,纔有維修人員在窗戶四周打發泡膠,然後就說已經修完。
在隨後的08、09年,只要下雨,無論大小,同樣的位置都會漏雨。我們多次報修,但無人理會。發生滲漏的牆面上有電線插座,滲水直在地板上到處流,給日常工作生活打來極大不便。在我們強烈要求下,2010年9月,物業人員帶一位姓王的師傅到我家,說要研究維修方案,可至今杳無音信。
自07至今的4年時間中,我和愛人不計其數的找物業反映,物業表示無能爲力。也曾到開發建設單位—天津市安居建設發展總公司辦公室、工程部反映問題,但時至今日,其公司及人員只是一味推脫、逃避。沒和我們有過一次任何形式的接觸,解決漏雨問題更是無從談起!!
不久前,我們設法找到開發單位工程部長的手機號碼並多次撥打但一直無人接聽。
今年春節一上班,物業人員告訴我們已經聯繫上安居建設發展總公司工程部馬部長,但至今應無音信。
至5月底房屋質保期就滿5年,我想通過法律渠道維權。急切盼望有正義感的您的幫助!!謝謝!!(有近年漏雨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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