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狀元”考上大學後狀告母校
學校當年承諾免三年學雜費遲遲不肯兌現,後經法院調解纔算清這筆“舊賬”
優秀生源可謂是學校提高升學率、提升知名度的“定海神針”,所以每逢招考季,各地學校都會使出渾身解數爭搶好生源。2007年,江蘇大豐的徐同學高分奪得當地中考“狀元”,大豐一所中學爲留住他,開出了“免三年學雜費、補助費”的優惠條件。入學後,校方要求家長先行支付相關費用,等畢業時一次性結賬,家長欣然同意。去年,徐同學不負衆望被某名牌大學提前錄取,爲學校爭了光,但學校遲遲不兌現當初的承諾。多次協商無果後,徐同學將母校告到法院。
承諾免三年學雜費 搶得中考狀元
小徐是鹽城大豐一個普通家庭的孩子。2007年7月,學習成績一向優異的他在中考中發揮出色,取得了大豐市總分第一的好成績。鹽城地區素有搶好生源的傳統,中考“狀元”更是各大中學爭奪的重點。所以,當大豐某中學找來時,小徐並不意外,但此時他已經接到鹽城某中學的錄取通知書,後者是鹽城地區數一數二的重點中學,也是他一直嚮往的學校。
大豐某中學爲留住本土“狀元”,頻頻向徐家拋橄欖枝,並承諾,如果小徐願來就讀,學校將提供三年的學雜費、補助費。
考慮到家裏經濟條件一般,並且孩子在老家上學方便照顧,徐母徵得小徐同意後,答應了學校的條件。學校很有誠意地跟徐母簽訂了書面協議,並在協議中約定違約金。簽約後,學校派人到鹽城某中學幫小徐辦理了退學手續。
高中三年,小徐不負衆望,不僅學習成績名列前茅,在各項競賽中也屢有斬獲。2010年夏,小徐憑藉在校期間的出色表現被某名牌大學破格提前錄取。
一拖三年老不兌現 母校被告上法庭
然而,三年前的那個承諾卻遲遲未能兌現。
2007年小徐入學時,大豐某中學提出由家長先行支付相關費用,等畢業時再一次性結賬的方案,徐母認爲合情合理,欣然同意。三年間,小徐交給學校的各項費用達萬餘元。對於一個蘇北的普通家庭來說,這並非小數目。如今小徐高中畢業考取名校,按照當初的約定該結賬了,徐母希望用這筆錢給小徐交大學學費,她怎麼都沒想到,學校竟然會出爾反爾。
有白紙黑字的協議在那,學校倒沒有賴賬,但就是遲遲不給錢,理由是資金困難,一時難以週轉。徐母無法接受,她認爲這不僅僅是錢的問題,“孩子當初可以進更好的高中,就是因爲學校承諾免學雜費,我們才讓孩子放棄,如果學校不兌現承諾,我們怎麼跟孩子交代?”
屢次交涉無果後,徐家母子一怒之下,將大豐某中學告到了當地法院。
法官做工作促成和解 學校一次性給付15500元
這是大豐法院受理的首例學生告學校教育合同糾紛案,又涉及招生,類型比較新穎,矛盾比較突出。承辦法官認爲,此案如何處理,對本地學校今後的招生工作尤其是招收優秀生源的工作有風向性的指導作用;如今雙方矛盾激化,在社會上已經引起反響,如果不能正確處理,不僅學生的權利難以保障,對本地中學今後的招生工作也有負面影響。爲能妥善化解矛盾,承辦法官多次走訪、約談雙方當事人,瞭解事情原委。
經調查,法官瞭解到:三年前,校方確實做出“提供學雜費、補助費”承諾;如今承諾未能兌現,校方稱這是資金困難所致,並表示只是“暫時拖欠”,校方對徐家步步緊逼且宣揚此事感到不滿;而徐家迫切需要這筆錢來供小徐讀大學。在此基礎上,法官分別做雙方工作,勸雙方尤其是學校設身處地爲對方着想。之後又組織“圓桌會談”,消除雙方對立情緒。經過數次調解,學校和小徐一家終於握手言和,學校同意一次性貼補15500元,小徐一家也表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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