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遼寧的,大學在這邊讀的,畢業一年後在塘沽的一家公司上班,面試的時候說工作滿一年上五險一金,到2010年11月14日我正式滿一年,結果老闆拒絕給我上保險,一直拖拉至2011年2月10日(之間我們談過2次,我一直要求上保險),給我打了一個電話,意思就是不用我了,到現在還欠我押金500元,我能否要我滿一年後的3個月的保險錢。
尊敬的郭宏鑫網友:
您好!就您所提的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自您與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單位就應爲你上社會保險。你可以向單位主張爲你補
交社會保險。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程新霞律師
201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