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北承德市灤平線人,我叫張永明,於1995年底入伍到西藏邊境,98年底退伍,地方在我門入伍前承諾我們回來後分配到事業單位,可我們回來後一直沒有分配,一直到2009年底才分配,我想問問我在分配之前的這十年是不是應該有所補償,這個問題一直困惑着我,希望有人可以幫到我,謝謝
尊敬的張永明網友:
您好!就您所提的問題答覆如下:
你提到的地方承諾分配到事業單位,有書面的材料嗎?您可以與有關主管機關協商解決。
感謝您的參與!
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 程新霞律師
201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