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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你好 我想向你諮詢些問題
1 我2010年7月27日籤的3年合同,其中包括3個月試用期,據我所知簽訂3個月合同,應該是2個月試用期吧,單位該做法是否合法
2 我2010年7月27日籤的合同,其中包括3個月試用期,此時正直暑季,單位沒有發放任何防暑降溫費用,單位該做法是否合法
3 我2010年7月27日籤的合同,其中包括3個月試用期,合同上明確了五險一金,工資條上顯示了扣除了公積金費用,但是公積金卡一直沒有拿到公積金卡(單位說12月般的卡,得5個月才能拿到), 單位該做法是否合理合法 工資條上只明確扣除了失業險 醫療險 養老險 另外兩種沒有體現,是不是生育險和工傷險單位全額承擔 所以工資條就沒有體現出來呢
4 據我所知 發放夜班費在天津市是強制的 而單位總經理說綜合工時制的單位是可以不發放員工夜班費的 單位不發放夜班費的做法是否合法 另外,白班費是不是也應該發放呢
5 單位沒有生產許可證 強行開工 如果我到法院主張該單位做法違法,而根據我的情況自己又拿不出單位“沒有生產許可證”的證據 法院會受理嗎 單位是不是可以不拿出證據,證明他們有許可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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