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天津市近日出臺《關於加強區縣婦幼保健機構公共衛生職能建設的意見》,明確全市各區縣婦幼保健機構的『公共衛生』定位,規范其職能,最遲於明年一季度完成住院業務的剝離。
《意見》要求,婦幼保健機構應以婦幼公共衛生服務為主要職能。本市凡有住院業務的區縣婦幼保健機構,要在2011年3月31日前剝離住院業務,並將名稱統一為天津市××區(縣)婦女兒童保健中心,更名工作要按規定程序報批。到2012年12月31日前,通過資源整合和改造、擴建、新建等方式,改善本區縣婦幼保健機構的基礎設施,確保業務用房達到標准要求,房屋功能符合婦幼公共衛生服務工作需要。其中,轄區人口在40萬人以下(不含40萬人)的,房屋面積要達到2500平方米以上;轄區人口在40至60萬人的,要達到3500平方米以上;轄區人口在60萬人以上(不含60萬人)的,要達到4200平方米以上。各區縣婦幼保健機構的衛生技術人員要佔工作人員總數的75%至80%,醫生要具有衛生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他專業技術人員要具有衛生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在辦理聘用或調入手續前報市衛生局備案,並到市婦女兒童保健中心接受為期一年的公共衛生服務業務培訓。
據了解,婦幼保健機構被定位為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其根本任務是圍繞影響婦女兒童健康的主要問題,制定預防保健方案,提供公共衛生服務。記者張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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