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網民朋友們,大家好!《天津市既有建築玻璃幕牆使用維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於2018年2月23日經市人民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今天我們邀請到市國土房管局副局長路紅做客天津政務網,為大家解讀政策的主要內容。路局長,您好!
路紅:主持人好,各位網民朋友們,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市國土房管局向長期關心、支持我市國土房管工作的網民朋友們表示衷心的感謝,同時也感謝政務訪談欄目組提供這個機會和平臺在這裡跟大家交流。
主持人:路局長,那麼首先請您為我們介紹一下《天津市既有建築玻璃幕牆使用維護管理辦法》出臺的相關背景好嗎?
路紅:為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天津工作“三個著力”的重要要求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建設安全生產示范城市的目標,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維護公共安全,市政府出臺了《天津市既有建築玻璃幕牆使用維護管理辦法》。玻璃幕牆作為新型外牆材料,因其美觀、自重輕、采光好及標准化、工業化程度高等優點,自20世紀80年代起,在商場、寫字樓、酒店、機場、車站等大型和高層建築的外裝飾上得到廣泛應用。近年來,在個別城市偶發的因幕牆玻璃自爆或者脫落造成的損物、傷人事件,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引發群眾和社會關注。1997年、2006年建設部出臺《加強建築幕牆工程管理的暫行規定》和《既有建築幕牆安全維護管理辦法》,2015年住建部、國家安監總局又聯合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玻璃幕牆安全防護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切實加強監管,確保玻璃幕牆質量和使用安全。多年來,玻璃幕牆在我市高層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中也被廣泛應用,有一些早期建設的玻璃幕牆投入使用已近30年,由於時間跨度大,在質量、材料、技術等方面存在滯後性,如果使用單位和維保單位責任未到位,容易引發事故。2017年,我市廣泛開展調研,借鑒北京、上海、廣州、香港等城市立法和管理工作經驗,結合本市實際情況,我局與市政府法制辦密切配合,起草了《辦法》草案,征求了市有關部門、各區政府意見,並通過互聯網、座談會等方式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建議,在此基礎上反復修改完善。今年2月23日市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辦法》,今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