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農村學前教育是我市學前教育發展的薄弱環節,對於農村學前教育的發展,《實施意見》有哪些考慮呢?
孫惠玲:一是推進農村幼兒園標准化建設,擴大農村學前教育資源。這一點剛纔已經介紹過了,在此就不贅述了。二是完善鄉鎮中心幼兒園的長效發展機制。由於歷史原因,我市鄉鎮中心幼兒園保障機制不完善,影響了農村學前教育事業的可持續發展。為解決這一問題,2016年,我市制定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完善我市鄉鎮中心幼兒園管理的意見》,從法人地位、教師編制和生均公用經費三方面完善鄉鎮中心幼兒園發展機制。法人地位方面,將全市174所鄉鎮中心幼兒園納入機構編制管理,辦理事業單位法人登記。教師編制方面,對部分未核撥過編制的,按照每所中心幼兒園不超過2名事業編制的標准給予補充。生均公用經費方面,參照教育部門公辦幼兒園標准,落實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准,至2018年逐步達到每生每年不低於1200元。這個政策對鄉鎮中心幼兒園來說真的非常及時,各區落實的積極性也很高。比如靜海區,按照政策目前已經為36所鄉鎮中心幼兒園補充了72名事業編制師資,成效非常顯著。三是加大農村學前教育扶持力度。建立以政府投入為主的農村學前教育成本分擔機制,在經費投入、教師培訓、項目建設、職稱評定等方面,向農村學前教育傾斜。到2020年,全面落實農村公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准,建立農村公辦幼兒園經費保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