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那麼《征收規定》對征收補償的對象又有什麼規定呢?
唐連蒙:《征收規定》對征收補償的對象有兩方面的規定:第一,從房屋的角度看,征收補償對象是房屋征收范圍內的合法房屋。這裡需要重點說明的有兩點,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後:一是房屋征收部門對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並發布公告,告知不得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違反規定實施的,將不予補償。二是區政府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按規定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將不予補償。第二,從人的角度看,征收補償對象是被征收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人,以及公有房屋的合法承租人。這裡需要重點說明的有兩點:一是對私有房屋,征收補償對象是該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人,不包括承租人。市場上的房屋租賃是所有權人和承租人之間形成的民事法律關系,應當由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解決。二是對公有房屋,也就是執行市政府批准的租金標准的直管公產房屋和單位產房屋,不包括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征收補償對象不僅包括該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人,還包括公有房屋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