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聽了您的介紹,我們對《征收規定》有了一個初步的了解。那麼《征收規定》出臺的意義是什麼呢?
唐連蒙:《征收規定》出臺的意義主要有三個方面:第一,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2016年11月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要求完善土地、房屋等財產征收征用法律制度。《征收規定》的出臺,是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的重要體現,是完善產權保護制度體系的重要舉措。第二,進一步規范房屋征收行為。《征收規定》從政府實施房屋征收的具體操作角度,進一步細化規范了征收權限和程序,明確了補償的范圍、形式和標准等,既有程序法要求,又有實體法內容,同時注重繼承和發展我市的成熟做法,確保有效銜接,規范運作。第三,進一步保障群眾合法權益。《征收規定》緊密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吸納了我市和外省市房屋征收實踐中的一些好經驗、好做法,細化了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相關規定,進一步維護群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公平公正公開實施補償,保障群眾合法權益。